我出生在新疆天山脚下的一个小城市,我琢磨可能每个人一开始都生活在一条街上,都有关于一条街的记忆。我感觉到在整个1980年代里,那座城市似乎就只有一条大街,街上最高的建筑是一幢三层楼。这条大街很长,在大街的两边,半对称分布着很多单位,什么公路局、邮局、法院、养路段、毛纺厂、物探大队、黄河车队、电线厂、物资局、电影院、市政府等等。距离大街2公里的地方,是一条季节河。河边上还有一个散发着动物皮毛臭气的皮革厂,和一个整天冒黑灰色烟尘的水泥厂、一个火葬厂和一所老干部休养院,附近还有一大片坟地。而最令人心动的景观,就是只要你一抬头,就可以看见海拔5445米高的天山雪峰博格达峰,这构成了我们那个小城市的基本风景。
而时间消逝的感觉是近来才有的,转眼之间,我已逼近了四十岁。一时间,我在梦境中交替回到从前。我记得,1982年之后,城里一些人就开始做小买卖了,夏天里,大街边上的各种小商店和摊点,像是雨后的蘑菇一样冒出来了好多。可能新的时代来了,但是孩子们仍旧浑然不觉,我们照样以父母所在单位为群体,整天打群架。由于城市很小,我就整天惦记往外面跑。在那条街上,我有很多的回忆,都写成了系列短篇小说《街上的血》,那是充满了青春蛮荒和死亡故事的小说。我在小说的题记中写道:“在一个天山脚下的小城市里,一些人生活着。少年的他们在大地上留下的痕迹如同野草,就像是没有人看见草的生长,命运的苍茫和青春的荒芜,使意义匮乏和消失。惟有记忆使生命进入永恒。”
当时,外面的荒野总在召唤我。在我回望过去,我仍旧可以看到一个忧郁不安、骚动不已的少年,在初中的某一年,和一些朋友骑着自行车,穿越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场景。那是一次难忘的越野经历,大戈壁地平线上的落日,远处狂奔的野黄羊群,驼马的枯骨,废旧古城墙上空盘旋的千百只野鸽子,草原边缘的古代石人,哈萨克人古老的墓地等等。这种游历使我感到了生命的拔节生长和苍莽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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